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admin  2024-03-14 23:00:17  阅读 19 次 评论 0 条

本文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自什么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答案】:B [答案]B 【精析】《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答案】:B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本题应选B。

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是什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专门规范我国政府采购活动的基本法律是,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机关办理公告金额以上之采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报经上级机关 核准,得采限制性招标:以公开招标或选择性招标办理结果,无厂商投标或无合格标,但以原定招标内容及条件未经重大改变者为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内容如下: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服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九条本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供应商受到行政处罚,是指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供应商处以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的情形。

因此,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应当允许这类供应商参加。

关于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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