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导读:
- 1、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 2、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 3、政府采购关于进口产品的规定
- 4、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
- 5、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评审专家。对于项目情况特殊、在评审专家库中无法获取符合专业需求的评审专家的,可以采取选择性抽取的方式确定评审专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
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实现政府采购项目 绩效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 法。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主要规定了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和评价标准,旨在提高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政府购买服务采购实施:采购人应按监管部门审核的采购方式自行组织,或委托代理机构。期间,采购人应对几个关键采购文件进行及时确认。对采购公告确认。采购人对采购公告的确认,主要是对供应商资格资质进行认可。
政府采购关于进口产品的规定
本办法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
法律分析:采购人需要采购的产品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在获得财政部门核准后,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法律分析:首购产品将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部门研究确定后,纳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予以公布,在有效期内实行首购。
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
1、进口单位应当向外经贸部申领《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并持《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向海关办理通关手续。第十六条 外经贸部依照本办法会同海关总署制定和公布特定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实施细则。
2、第一条 为了规范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双边或者多边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性质的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3、根据《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进口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进口经营者应当在向海关申报前,向外经贸部授权的自动进口许可证发证机构提交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
4、根据《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国家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列入《禁止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中的旧机电产品。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1、本办法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
2、公开招标。《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应当以公开招标为主要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3、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七条 采购人需要采购的产品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在获得财政部门核准后,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关于政府采购进口设备采购管理办法最新和采购进口设备应该符合哪些要求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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