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导读:
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1、第一条 为规范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依据《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及《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进口单位将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机电产品进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行为。
2、进口单位应当向外经贸部申领《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并持《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向海关办理通关手续。第十六条 外经贸部依照本办法会同海关总署制定和公布特定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实施细则。
3、第十三条 进口单位凭国家机电进出口办的配额证明向外经贸部领取进口许可证,海关凭进口许可证验放。
利用国外贷款港口项目设备采购实施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完善行业管理,使利用国外贷款港口项目设备采购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主要是利用国外贷款港口项目的贷款协议签订之后实施阶段的设备采购工作。
第二条 公路、港口、内河等大中型基本建设利用国外贷款的项目(以下简称贷款项目),其项目前期工作、实施、后评价和还本付息等均按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一条采购管理办法各地方、各部门在实施世行贷款项目采购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制定地方或部门的办法或规定,须经财政部审核批准后方可颁布执行。
利用国外贷款港口项目设备采购实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利用国外贷款(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采购设备是港口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港口建设项目管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层——跨地区的中心服务部门(OCSPB.),负责制定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采购政策和程序,包括起草和修订采购指南和标准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1、本办法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
2、建立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厉行节约,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3、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七条 采购人需要采购的产品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在获得财政部门核准后,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前述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非进口产品,确有必要时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应该符合法定情形且要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5、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时,**不可以**提供国产产品。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十六条规定,政府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应当采用国产货物、服务和工程。因此,政府采购不允许混合使用国产和进口设备。
6、财政部制定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关于进口设备采购管理办法最新版本和进口设备采购管理办法最新版本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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